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当今,越来越多的父母将还是学龄前的儿童送进各式各样的兴趣班。很多的父母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一些良好教养和知识积累,在关心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更注重孩子内心世界的建构。家长们重视艺术素质的培养,可当下,艺术素质的培养已经变了性质,功利性的艺术班越来越多,原本应该幸福、快乐而且充满乐趣的童年,却被“兴趣班”变了质。
“1-3岁适合学英语;3-4岁适合象棋、围棋、舞蹈;4-5岁适合学钢琴、轮滑、绘画、游泳;5-6岁适合学小提琴、古筝;6岁以上篮球;7岁以上跆拳道;10岁左右适合学书法”,这是网上广泛传播的一篇文章《最全的孩子上兴趣班时间表,可别错过了最佳时间》中的大标题。可见,家长们设想着让自己的孩子胜过别的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却让自己的孩子忽略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童年。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将喜欢学习和以学习为乐的幼儿聚在一起享受学习所带来的快乐,是他们在兴趣班中得到拓展。以往的研究往往以家长为研究对象,忽视了幼儿实为兴趣活动的主人公,应该参考幼儿自己的想法,通过了解幼儿最本质的看法,帮助幼儿选择兴趣、决定兴趣。笔者查阅了相关文献,笔者发现关于兴趣班和家长对兴趣班选择的文献很多,却没有对幼儿眼中的兴趣班的探讨,因此本次研究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核心概念的界定
广义上来讲,兴趣班可指所有年龄段对某种兴趣爱好自发的或者有专门机构建立的一种集体的学习或活动组织。
狭义的兴趣班专指儿童兴趣班,就是儿童在常规在校课堂之外的所有能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学习专长、培养情趣、得到快乐的一种课外组织形式。
虞永平(2010)在其文章《兴趣班究竟是为了谁的“兴趣”?》一文中提到兴趣班首先应该能满足儿童的兴趣需要,并能促进儿童各个方面,如智能、品质、情感态度、价值观念等健康发展的学习组织。对“兴趣”的理解与定位决定了兴趣班的实际性质。“兴趣”应是幼儿自身的、是孩子发自内心真正需要的,它也是组织一切活动的依据。
在本文中,笔者将兴趣班界定为儿童常规在校课堂之外所能获得知识、提高能力、学习专长、培养情趣、得到快乐的一种课外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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