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垃圾处理行业的PPP模式应用研究文献综述
2022-07-28 14:48:29
- PPP模式概论
王灏(2004)根据联合国培训研究院、欧盟委员会、加拿大PPP国家委员会、美国PPP国家委员会的定义,总结出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经营模式。[1]
张喆,万迪昉,贾明(2008)定义PPP指的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并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而建立起来的各种协议和长期合作关系。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等都是这一合作模式的具体方式。随着PPP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这种定义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也更加符合我国公共领域建设的需要。[2]
伦旭峰(2017)表明我国发展PPP存在以下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1)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整(2)政府信用问题(3)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4)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5)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不均[3]
郑传军、徐芬、成虎(2016)基于国际上PPP的最新定义和国内PPP政策的分析,总结出,从宏观上来看,PPP代表了公共管理的革新,政府应建立良好制度环境与私用部门合作提升公众福利并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观上,PPP重在投资与运营,具有综合业务能力的建筑企业才能有效管理PPP风险,行业市场的资源整合与提升不可或缺;微观上,合理风险分担基础上的利益共享激发私人部门的创造能力,长期绩效风险促进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和优化。[4]
严明(2017)结合国内PPP研究现状,发现研究PPP要重视内涵,强调PPP对解决政府债务的重要作用。学者们在政策建议中一致强调了立法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完全等问题,PPP 作为经济推进过程中的新模式、其从理论到实践将有很长的路要走。[5]
宋颖(2017)根据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基础设施PPP应用研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PPP模式的发展现状可知,我国处于第一阶段的发展情况,国际先进的经验十分值得我国借鉴:(1)构建现代化PPP体系(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3)建立合理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6]
在法国,私营企业参与公共事业已有数百年历史。1782年,法国Perrier兄弟建设、运营自来水公司可以看作PPP模式应用的开端。[7]
- 垃圾处理行业现状
2015年,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内地设市城市共计656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9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1%;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90座,其中填埋场640座,焚烧厂220座,其它处理设施30座;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7.7万吨/日。[8]
卫渊伟(2014)引入超结构建模和优化的思想,综合考虑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各种处理技术,考虑各种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退役和改造,定量研究多项政策,对中国垃圾处理行业提出优化建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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