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文献综述
2021-09-27 20:40:12
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一、前言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缩写CSR),最早是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提出的,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含道德因素在内。随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研究已经很丰富,广大学者和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进行了阐释。企业社会责任是当今世界企业发展的重要时代潮流,是现代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企业的代表,由于其透明性及相对规范性,使得以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变得可行。从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起,到2011年3月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2.0》,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政策相继出台,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因此,在我国现阶段的制度环境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影响因素,这对于完善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和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二、研究现状
随着世界各国对社会责任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越来愈激烈,尤其是近年来,食品安全恐慌、环境污染、生产安全隐患以及员工权益等负面事件频频曝光,企业社会责任逐步深入到公众、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的视野,逐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关乎企业生存与保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由于国内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的建设也在摸索过程中,目前国内的机构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商道纵横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评估体系、《WTO经济导刊》的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体系以及润灵环球责任评级的MCTCSR报告评级系统。
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的研究有许多,但是同对于社会责任会计其他方面的研究一样,尚未形成统一的披露形式。纵观国际上各国的披露模式,其中常用的主要有以下三种:(l)编制简单的叙述性报告;(2)在现有财务报表中添加新项目;(3)采用单独的社会责任资产负债表、社会责任利润表等形式来披露。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虽然处于起步的初期阶段,但随着国内经济的速发展,在这个领域也是紧跟国际步伐。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通过公司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网站新闻、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媒介予以披露。归纳起来,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在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2)发布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
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来看,有以下典型观点:
葛家澎,林志军(2001)认为,企业应该提供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民族歧视、医疗劳保和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的信息资料等社会责任信息。
沈洪涛(2007)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五大类:环境、员工、产品、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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