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背景下内地与香港贸易发展状况研究文献综述
2021-09-27 0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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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简称CEPA)。其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1]。通过CEPA的实施,促进了香港和内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了货物、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为两地经贸合作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加快了香港经济发展。因此,在CEPA这一框架下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发展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一、 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发展历史
对于当代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发展状况的研究,自然离不开对于历史的回顾。陈广汉(2006)认为中国内地与港澳贸易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时期(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是货物贸易主导阶段,其间以有限的货物贸易为主要经贸关系的纽带。第二时期(从中国施行改革开放到中国加入WTO和签署CEPA为止)是直接投资和货物贸易并进的阶段,中国改革开放带动了中国内地在香港的投资。第三时期(以中国加入WTO为标志,中国进入全面开放时期)是贸易和投资自由化阶段,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构成CEPA的基本内容,标志着中国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李元春(2005)从建国以前与建国以后的两地经贸发展进行分析,他认为建国以前香港与内地的经贸互动主要受历史发展的影响,这一阶段香港逐步演变成为中国的沿海贸易中心。建国后,香港在与内地贸易过程中起到了桥梁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发展趋于平稳发展。
二、CEPA对于香港与内地贸易的影响与效应
CEPA作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全面自由贸易协议,自其执行以来取得瞩目成果。对于CEPA的实施效果与影响,许多学者通过多方面、多种方法分析论证其效应作用,包括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等方面的分析研究。
CEPA对于两地货物贸易的研究,张应武、徐丽苹(2014)在基于倍差法和引力方程的计量模型分析得出,CEPA对香港进口和出口贸易的不同影响符合香港经济结构转型及其对外贸中转口贸易主导地位的特殊背景,其对香港货物贸易(特别是转口贸易)及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充分体现。
张光南、邱杰宏和陈坤铭(2011)采用多国多部门的一般均衡模型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模拟了CEPA框架下港产品零关税的货物贸易政策以及香港与内地全面实现贸易自由化对香港的影响,结果表明CEPA可以改善香港的贸易条件,增加贸易规模,但进口的增加将大于出口。
各学者对CEPA对于服务贸易方面的影响研究最多。邵健(2013)以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现状为立足点,通过对影响中国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的因素分析,得出结论是香港对内地直接投资额、内地对香港货物贸易输出额与内地国内生产总值为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输出影响最为显著的因素。
周金城(2012)通过分析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发展状况,认为CEPA框架下的服务贸易领域合作主要体现在内地向香港的单边开放承诺,而内地向香港的服务输出发展之后,内地在服务领域出于全面逆差状态。总体来说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双边贸易服务发展速度较快,但两地现代服务贸易比重仍比较低,不如预期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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