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的风险研究——以淘宝网为例文献综述
2020-04-11 16:12:28
文 献 综 述
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网络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有力的销售渠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的商务类应用在经历了2009~2010年的快速增长后,进入平稳上升期,网络消费发展势头迅猛。[1]据统计,至2005年12月,发现有1855万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占总网民数的16.7%,相比2001年的208万,增幅显著。预计到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数将可能达到7500万人左右,占互联网用户数约35%。[2] 网络以其传播信息存在的高速度、低成本等优势使得网络消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发展, 但从现阶段来看网络消费仍然存在着十分明显的问题, 这些问题随网络消费对经济主体影响的扩大, 其负面影响也日益突显。[3]
一、网络消费
1999年,彭伟斌认为网络消费是指社会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利用网络获取信息以满足自己需求的一种高层次消费活动。[4]
2000年,吴满意和谢海蓉在论网络消费中指出网络消费是指消费者为满足自身需求而对Internet上的市空中的各种产品的消费。[5]
2002年,何明升认为网络消费是由网络消费行为、网络消费意识以及网络消费资料三个因素组成的。[6]
2008年,吴德强对于什么是网络消费,给出的观点是网络消费是以internet为技术平台,实现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消费的一个互动过程。[7]
2009年,赵莉对此进行了更加全面的分析,她认为,从广义上说,网络消费是指直接或间接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买卖商品或劳务的行为,是包括网络游戏、网络购物在内的所有消费形式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讲,网络消费仅仅是指通过相关的网站,在网络上购买有形商品的形式。[8]
2011年,师诚将网络消费定义为人们以网络为工具而实现自身需要的过程,以互联网为为平台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商品交换或买卖劳务的行为。[9]
二、网络消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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