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0 17:00:15
文 献 综 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国际化,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侵犯知识产权情况在进出口环节屡见不鲜, 大量挤占了权利人原有的国际市场份额。更为严重的是, 侵权人被海关查获后有可能改变口岸继续进出口侵权商品。因此, 如何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 更好地发挥海关的作用, 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活动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这也是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虽然起步比较早,但对其单独的理论研究不是很多。在国外自1930年开始就已经有了近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其中以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为起点,不过当时称之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其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研究基本上集中于Lina Wang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Jhon D.Mittelstaedt和Robert A.Mittelstaedt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于起源和所有权问题》,Estelle Derclaye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市场力量:比较欧洲和美国》,这样就给我们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研究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定义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第二条指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为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因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发生作用所处阶段的特殊性,也被叫做知识产权”边境措施”(Border measures),其最初出现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中。
孙建(2010)根据前人文献总结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主要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象的范围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环节的范围两大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象的范围是指海关依法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类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环节的范围是指海关是以进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还是以出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抑或以进出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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