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机制下的“激励约束”模式探究文献综述

 2023-01-03 20:15:39

一、拟研究的问题2017年元月,中央深改组第31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7〕37号),明确指出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探索制订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

省级层面也积极展开实践,福建省、安徽省、浙江省、天津市、重庆市等地已率先制定并发布指导文件,开始积极探索。

在实施医保支付标准的不同阶段,均可能存在两种情况: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高于医保支付标准。

对于这两种情况,医保支付标准有相应的不同结算模式。

本文针对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这一情况,探讨域外国家和国内重庆市、浙江省等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在此基础上,从医保基金、医疗机构、患者和生产企业四个利益方分析此种情况下的结算模式的利与弊,并针对负效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为发挥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的激励约束效应和促进支付标准顺利落地实施提供政策建议。

二、课题背景和意义尽管目前已经有部分省市进行医保支付标准的实践工作,但考虑到其制度实施时间尚短,支付标准的结算工作尚未到位,所以国内对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结算模式仍处于探索时期,制度改革的很多问题需要厘清、分析和解决。

例如,在尚未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地区,采购价和支付标准的差价如何处理,此种处理模式有什么不利之处,我们又当如何控制不利之处?本课题旨在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机制下的激励约束效应分析提供思路,结合国际一般做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结算机制设计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并提出一些控制措施和建议,以助力医保支付标准的相对合理运行,控制医保基金支出。

三、文献综述本文将选取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机制、激励约束等作为关键词,通过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医药信息数据库、中国知网等国内知名数据库资源,获取有关医保支付标准的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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