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拟研究的问题:
自1998年,欧莱雅公司旗下品牌薇姿作为“只在药店销售的化妆品”,成功打入中国市场以来,中国药妆市场在短短的十几年内便成为了中国化妆品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统计,目前中国药妆市场每年销售额的增长率都高达25%~35%,是普通化妆品增长率的两倍以上;同时,据业内预计,到2020年,中国药妆市场销售额将由2015年的350亿元增长到870亿元然而,目前中国还没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药妆概念,这就使得药妆无论是在法律地位、认证程序还是执行标准上都处于“真空状态”。
基于以上现状,本文的目的主要在于
- 通过文献调研,了解欧美等药妆出现较早的国家对于药妆的规定
- 结合中国国内药妆市场的特点,最终对药妆做出较为清晰的界定与定义。
- 基于本文对于药妆这一概念的定义,为药妆行业短期以及长期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研究背景及意义
药妆的发展历程:“药妆”(cosmeceutical)是药物化妆品一词的简称,是结合了药物(pharmaceutical)和化妆品(cosmetic)两个词而成的。其他类似的名称还包括:功能化妆品 (functional cosmetics)、疗效化妆品(cos-medics)、医学化妆品(medicated cosmetics)、生理活性化妆品(physiologically active cosmetics)以及美容药物等。药妆这一概念由 Raymond在 1962 年提出,用于描述“具有活性的”或“有科学根据的”化妆品。这一概念在 Albert Kligman等的研究和宣传推动下变得广为人知。然而,尽管药妆一词在国际上的出现时间较早,但直到1998年,法国著名化妆品牌欧莱雅将其下属品牌之一的薇姿作为“只能在药店购买的化妆品”并成功进入中国,中国国内才算真正出现了药妆的概念。
然而,药妆概念近年来屡屡出现滥用现象,而目前药妆的销售渠道目前也可谓五花八门,从药店、商超到网上零售,生产厂家为了博得消费者的注意,大肆宣传药妆这一概念,实际上已经造成了药妆这一概念的滥用。在搜索引擎上输入“药妆”进行搜索,结果约有三千万条;而据报道,目前中国市场上从事药妆生产的企业仅药企就有300余家之多。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愿意还是中国国内药妆定义的缺失。
目前,药妆行业发展较早的美国、日本以及部分欧洲国家都已经对药妆这一概念做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或是定义用以规范药妆行业的经营行为;面对药妆概念的滥用,中国国内目前也在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药妆这一概念做出适当的解释或是界定。但是,无论是从销售渠道,产品功效亦或者从适用人群的角度对药妆这一概念进行解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值得商榷之处。因此,目前的中国国内对于药妆并没有一个统一而清楚的解释,而这一现象长期存在就会导致政府对于药妆行业的监管难度增大,以及消费者对于药妆产品的信任度下降。
综上,中国目前急需要出台一个对于药妆这一概念的统一解释,从而在短期内,遏制药妆行业的行业乱象,在长期上保证这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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