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下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形势及对策分析文献综述

 2023-01-07 14:02:18

一、 研究背景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推进,药品招标配送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药品分销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医药流通企业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配送和网络覆盖能力的要求,使得医药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转变已成为不可逆转之势。

随后,2009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我国物流业总体水平落后,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并明确提出了九大重点工程和十项主要任务, 要求改革现行物流业相关行业管理体制,打破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分割和封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优化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设施的利用率。

2010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商务部正式接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将制定医药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及物流标准作为目前医药商业管理的三大工作方向之一。

2010年2月, 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即将制定出台的《2010~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医药物流服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和《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等行业标准,2008 年7 月18日, SFDA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征求意见稿),而新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通过,并在2013年6月1日起实施,规定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都需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对药品经营流通企业有了 更严格的要求,对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批发企业、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专营疫苗、生物制品的批发企业、专营诊断试剂的批发管理、区域性配送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药品的验收、仓库环境温度的控制等内容分别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将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将极大地促进大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转型。

二、 研究意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药品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物流过程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在药品流通中更多的考虑药品的特点,并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正式公布,根据新医改方案,国家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由国家进行招标定点生产或者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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