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内外药品医保目录管理模式分析文献综述

 2022-12-18 17:12:06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拟研究的问题:

2017年2月21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的通知》,正式公布了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次调整对医保药品目录的支付标准,准入条件,调整机制和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结合我国近年来的医药新政,本文分析了现行的医保目录管理模式同调整之前相比的改进之处,并参照域外几个典型区域的医保目录管理模式,总结我国管理模式中仍需解决的问题,借鉴域外实践经验,为优化我国医保目录管理模式提出一些建议。

研究背景及意义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是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和重要保障措施。自1998年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国务院就提出要“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2000年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药品目录曾在2004年和2009年分别进行了两次调整,而随着我国近年来对于医药改革多项新政的推进,当前医保目录的滞后性,药品纳入程序的局限性,价格机制的不成熟等问题亟待解决。

2017年2月人社部正式公布的新版药品目录提出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指导思想,即重点考虑调入现有药品目录没有覆盖的治疗领域、作用机理以及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儿科妇科等药品,优化目录结构,优选性价比较高的品种,支持医药技术创新,通过扩大临床用药选择促进医药产品竞争等。随着新版目录的公布,与其相关的目录调整机制,药品准入谈判模式,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同步完善衔接也将持续进行。

作为实现全民医保的一项重要条件,医保药品目录的管理更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基于上述背景,制定一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毫无疑问是推行深化各项医药新政的关键,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供方、需方、管理机构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献综述:

1、医保药品准入机制

此次药品目录的调整,重点考虑调入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药和民族药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基本药物制度,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被纳入了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支付比例高于乙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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