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病救助政策实施成效评估文献综述

 2022-12-04 16:26:24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课题目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的逐步完善以及社会疾病谱的巨大改变,重大疾病的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贫困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大疾病医疗花费大,且患病人群逐年增多,导致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居高不下;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较为欠缺的地区,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高速增长,但我国相应的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却未完全建全,重大疾病已经严重影响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状况,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现象频发。因此,完善重大疾病补偿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体系,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是保障国计民生的重大举措。

青岛市于2012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实施了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将医保目录外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9种药品耗材纳入保障范围,有效缓解了城镇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5年1月,青岛市实施“三险合一”,并建立了整合城乡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新制度将特药特材增加至26种,增设了群众诉求强烈、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的特效药品耗材。最终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不仅提高了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青岛市特药特材的精细化管理,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研究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将不仅有助于全国各地了解青岛市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中的实践经验,更有助于解决医保系统中长期存在的、关于“特药特材管理”与“大额救助”两种保障方式究竟哪个更适合中国国情的争论,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对重大疾病救助机制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重大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还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疾病经济负担(王伟,2013)。近几十年来,全球范围内的药品费用飞速上涨,在一些欧美国家,重大疾病的药品费用负担占据了医疗服务支出的绝大部分,给患者带来不小的影响与经济负担(Bergm ann L et al,2009)。

因而从社会经济意义上讲,重大疾病救助需要制度上的保障(张琳,2014)。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也明显指出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近些年内,我国各省市分别开展了不同的试点,比如“太仓模式”、“湛江模式”、“江阴模式”等(姚慧龙,2014)。朱铭来(2013)等学者认为,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所采取的不同补偿模式,将直接决定大病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与基金支付压力。青岛市自2012年7月开始建立实施了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特药特材救助,二是大额救助(于子琪,2015)。

1. 特药特材救助

特药特材救助是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由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将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显著且难以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特定药品、特定医用材料,经专家论证确定为特药救助项目、特材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按最高限额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予以救助。根据青岛市关于大病救助制度政策以及相应文献来看,特药特材救助项目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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