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综述
2018年,国务院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了特色保护类村庄这一村庄类型,为广大富有地域特色的村庄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要求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工作[1]。进入新时代以来,人们对于单纯物质的需求不再刚性增长,城乡关系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成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2018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9.58%,城镇的发展趋于稳定成熟,但广大的乡村地区却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2]。最近几年,乡村旅游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居民回归乡村,感受田园气氛的需求升温,使传统村落成为了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溧水区已经进入了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因此,如何在全域旅游背景下结合好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对现有的乡村旅游进行规划与特色化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给广大乡村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建设动力的今天,如何做好富有特色的村庄面临着诸多的挑战,高溪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特色保护类村庄空间发展策略研究——以北京市巴园子村为例》[3]中提出了富有特色的村庄面临着空间环境不能满足特色资源的保护延续和村民生活的需求、村庄面貌地域特色淡化、村庄空心化等问题。并且认为要从当前特色保护类村庄空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出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对特色保护类村庄的空间发展策略进行研究。分析村庄特色保护与空间活力发展的关系,构建适合特色保护类村庄类型的特色空间内生发展方式,提出地域文化在空间中特色表达的具体策略,从而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的空间功能品质、营造宜人活力的特色空间,最终引导村庄走向特色空间自适应发展路径。
对于村落活动的实质效用,王安安在《论一项村落活动文化叙事的实质与当下效用》[4]中他以B 村一项有着数百年历史的传统村落的一项代表性民俗活动“高亭宴礼”为例,分别对两种不同的民俗叙事类型“新近产生的官方叙事”和“传承延续至今的民间叙事”作讨论,提出了活动文化叙事产生作用的前提是“引发需求”,到现阶段“实现需求”,再到“创造市场”,达成了叙事的延伸效用,同时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提供了保障条件。 。
村落活动与村落民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毕旭玲在学术月刊上发表的《流动的日常生活——“新民俗”、“泛民俗”和“伪民俗”的关系及其循环过程》[5]中解释了“泛民俗”和“伪民俗”这样的“类民俗”现象,最早是在1962年, 由莫塞尔在《民俗学杂志》上发表了《论当代的民俗主义》一文。他描述了大量经过较多加工处理的民歌与民间艺术来宣传本地区文化,吸引外地游客的行为。这些行为有政治上的目的 ,但更多的目的则在商业上。这种现象被莫塞尔称为“民俗主义”[6]。泛民俗现象可能由新的文化元素自发形成, 也可能来自于传统民俗的自然变化,而伪民俗则是出于消费主义、功利目的、政绩需求等其他需要被人为创造或人为恢复的,一部分的类民俗现象最终被民众生活所淘汰,走向消亡.但也有一部分“泛民俗”和“伪民俗”进入日常生活, 被群众所选择而成为“新民俗”。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发展以后, 这些“新民俗”又会演变为“传统民俗”。这种循环过程是在时间和空间考察后对民俗现象的一个规律性结论,但无论是哪种民俗现象都不必采取极端的态度。
村落活动面临着不同时间的规划占地问题,《村落集市空间规划与文化传承探析》[7]从空间规划层面建构科学合理的村落集市空间,对于传承村落集市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从村落集市和集市文化的内涵入手,提出集市空间现实问题和规划思路,从完善集市配套服务设施、塑造地域特色集市风貌、集市公共空间架构、思考民俗文化传承路径 等角度对集市文化的传承途径展开研究。村落集市暴露的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缺乏集市专属空间和不合理的设置。规划以改良和设置集市空间为基本思路,在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下,其他问题也迎刃而解。村落集市的寄生状态形成了“立于镇”而未能“融于镇”的程度,在满足服务村民物质生活需求的目的性上值得肯定,但对村民精神文化需求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落差和不足。如何真正做到村落集市融于村落文化,值得思考。因此,王鹤等人提出村落集市空间规划的关键是在城镇和村落中开辟规模尺度适宜的集市专属空间,并与城镇其他功能形成互补融合效应。
《现代化进程中的集市文化》[8]中王静提出在市场经济与现代化浪潮冲击下的集市文化、交易方式、村民交际等。他根据河北省L镇春节前后集市中的文化因素来透视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对抗、揉搓、结合,认为现代集市满足村民贸易需求的功能在减弱,而承担传统文化的功能则不断增强,将“赶集”作为一种传统行为、观念和文化,已固化入人们的头脑中。
在国际上各个国家也非常注重乡村旅游的规划和提升,乡村社区记忆是指村庄过去的传统对当前乡村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渗透状态。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记忆,乡村社区记忆同样具有哈布瓦赫所讲的“集体记忆”的特征 ,正如《集体记忆》一书中所指出 :“尽管集体记忆是在一个由人们构成的聚合体中存续着,并且从其基础中摄取力量,但也只是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才能进行记忆。”[9]在一个社会中有多少个群体或机构,就有多少个集体,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村落公共空间记忆,这些不同的记忆都是由其各自的成员通过经历很长的时间才建构起来的。这些根植于特定群体中的个体,也是利用这个情境去记忆或再现过去的。群体给个体提 供了他们在其中定位记忆的框架,“我们的记忆若要重现,那么,我们所必须关注的,正是那些被我们占据、不断步步回溯、总可以参与其中、随时能够重构的社会空间。”[10]在不同情境的社会空间之中,社会记忆再现的内容和程度显然有着明显的差异,也即人们所处社会空间的不同,社会记忆的再现及其对当前社会生活的影响自然也大不一样。
二、参考文献
[1]舒伯阳,刘玲.乡村振兴中的旅游乡建与包容性发展[J].旅游学刊,2018,33(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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